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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看这里:

  公告 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办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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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市关于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精神,经我中心研究并报县教体局同意,对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望相互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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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贷款时间安排:

  1、在校大学生(首贷、续贷)7月26日至8月10日。

  2、新生(2016年参加高考被录取大学生)8月11日至8月26日。

  二、上班时间安排:

  1、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周六安排专人负责答疑、咨询、发放序号。

  三、要求及提醒: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贫困大学生顺利上学的惠民举措,结合往年工作开展实际,我县涉及学生多,申请贷款者多,要求资料严,办理时间紧,所以请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所需资料,及时来我中心办理贷款,逾期责任自负。

  2、为方便学生及家长我们采用“7+0.5”、“5+1”工作模式和发号预约的办法进行群众接待。请符合条件贷款学生在预约时间持准备好的有效资料来我中心办理贷款业务工作。

  3、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在办理贷款工作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和个人财务安全。

  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5日

  有些同学对贷款办理等相关材料还不是很清楚,

  别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特别发布了贷款须知,

  很贴心地为大家理出了申贷对象、条件等信息,

  一起来看吧!

  01 申贷对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本县籍,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高校、高职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等于或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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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02 申贷条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①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②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户籍要求: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3、年龄要求: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县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家庭;

  2、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4、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的家庭子女;

  5、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在报销后农村居民个人负担费用在1万元以上、城市居民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 ,需持县级医院或省、市医院的住院诊断证明;

  6、因突发性变故(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需持相关单位证明或村委会的证明;

  7、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持有县民政局证明;

  8、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9、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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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疫情(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导致养殖户严重损失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必须有县农业局证明;

  (2)因灾害性天气(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导致大棚种植户及果业种植户严重损失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必须有县农业局证明;

  (3)因火灾(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导致农作物颗粒无收、家无居所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必须有县消防队或镇政府的证明;

  (4)因民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建筑工程领域纠纷、雇佣或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邻里纠纷等)(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必须有法院的判决书、县司法局或镇司法所的调解书、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村委会的证明;

  (5)学生父母或本人一方患有慢性疾病(类风湿病、冠心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持半年内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住院诊断证明;

  (6)父母双方无专业技能依靠务农和外出务工收入供养两名在校大学生而形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村委会证明,在校大学生学生证和新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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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学生父母双方无专业技能,依靠务农和外出务工收入供养在一个户口本上的祖父母或有智障、残疾的伯父、叔父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村委会证明;

  (8)汉丰、姚家沟区域的贫困家庭。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学生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03 贷款流程本县户籍本县高考新生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前必须先在高中学校完成预认定申请,外县区就读的本县户籍高考新生必须在6月10日前来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预认定申请,并进入预申请系统。

  第一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IE地址栏输入https://www.csls.cdb.com.cn或者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待网页打开后仔细阅读首页相关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第二步、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阅读“约定与承诺书”,点击“同意”。

  第三步、网上注册真实填写个人信息(请认真记录登录名及密码,以便日后查询)。

  第四步、贷款申请填写(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保存完毕后选择导出并打印申请表两份、A4纸(至此网上申请完成)。

  第五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

  新生及外省在校生进入陕教贷[2012]2号文件系统下载,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下载并打印两份、A4纸,并盖上毕业高中或镇政府公章。

  省内在校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先在原高校申请,经高校初审符合条件后进入陕教贷[2012]2号文件系统填写、导出、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两份、A4纸,并盖上高校公章(要求:申请表与审批表信息填写要一致)。

  04 申贷提供资料贷款类型

  学生类别

  序号

  所 需 资 料

  (全部为A4纸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余资料一式一份)

  首贷

  新生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

  2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贷款申请书(学生本人手写)

  4

  录取通知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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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学生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6

  学生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学生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7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8

  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9

  贷款条件证明材料

  就读本省高校在校大学生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

  2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贷款申请书(学生本人手写)

  4

  学生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5

  学生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6

  学生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学生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7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8

  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9

  贷款条件证明材料

  就读外省高校在校大学生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

  2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贷款申请书(学生本人手写)

  4

  学生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5

  学生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6

  学生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学生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7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8

  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9

  学生未办理高校助学贷款证明

  10

  贷款条件证明材料

  专升本学生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

  2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贷款申请书(学生本人手写)

  4

  录取通知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5

  学生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6

  学生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学生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7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8

  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9

  贷款条件证明材料

  续贷

  就读本省高校在校大学生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

  2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贷款申请书(学生本人手写)

  4

  学生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5

  学生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6

  学生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学生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7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8

  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9

  贷款条件证明材料

  就读外省高校在校大学生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

  2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贷款申请书(学生本人手写)

  4

  学生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5

  学生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6

  学生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学生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7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8

  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9

  学生未办理高校助学贷款证明

  10

  贷款条件证明材料

  专升本学生(必须在8月10日前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否则不能办理续贷)

  就读本省高校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

  2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贷款申请书(学生本人手写)

  4

  录取通知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5

  学生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6

  学生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学生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7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8

  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9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

  贷款条件证明材料

  就读外省高校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

  2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贷款申请书(学生本人手写)

  4

  录取通知书(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5

  学生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6

  学生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学生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7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8

  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9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

  贷款条件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图4“申贷提供资料”的表格较宽,无法全部显示,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凤翔门户网下载全文查看!

  05 注意事项(一)预认定工作是贷款的前提

  1、依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程序分为预认定和正式认定。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正式资格认定前需完成预认定工作。年度预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每年3月10日——6月20日,高考新生预认定工作由学生在就读高中按规定时限内完成;外县区学生预认定工作在6月10日前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家庭贫困资料并进行预认定。

  3、正式认定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对已预认定的学生资格重新审查,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取消学生申贷资格。

  (二)申贷学生申请审批表见证人要求:见证人一要求村支部书记或居委会主任签名留电话,见证人二要求村委会主任或居委会副主任签名留电话,但村两委会(居委会)及负责人(经办人)不负连带经济责任。

  (三)新生和首贷在校生签合同时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按要求签名、按指纹。

  (四)贷款学生必须记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登录密码以及支付宝登录密码(支付宝登录密码在首次贷款受理证明的下面),否则后续办理申请、还款业务会受到影响。

  (五)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添加资助中心续建的QQ群(318688080、368702857)及微信公众号(FXXXSZZGLZX2015),以备后续贷款还款业务的联系。

  (六)为了扩大资助面,原则上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高考新生在入学前已享受其他资助政策的学生,今年不再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

  请您致电凤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917-3020053

  

  ,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微信/QQ:8409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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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疫情通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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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2025-04-17 03:05:07

  02 申贷条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025-04-16 23:33:26

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8   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9   学生未办理高校助学贷款证明   10   贷款条件证明材料   专升本学生(必须在8月10日

2025-04-16 20:55:30

务农和外出务工收入供养在一个户口本上的祖父母或有智障、残疾的伯父、叔父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村委会证明;   (8)汉丰、姚家沟区域的贫困家庭。   (四)有以

2025-04-16 18:06:52

学生本人手写)   4   学生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5   学生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6   学生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验,学生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存档)   7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存档)   8   共同借款人户籍信息(户口本原件查